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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告,以“感”动人

发布时间:2012.03.15 新闻来源:东莞广告公司 浏览次数:

广告,以“感”动人·优秀广告

    詹姆斯·威扬格认为:有效的广告,应该以“感”动人。即不断透过广告,替产品建立"主观性","非实质"的额外附加值,制造感性的分别。此处,就存在着广告理性与感性的结合。

    首先,既然广告是要传达给受众知道的,必然要符合客观事实,这就是广告感性的一面。做广告,不论你说得多么天花乱坠,只要广告内容违背了生活事实,那这个广告就是失败的。就像市场一样,必须要遵循诚信的原则。所以广告人在创作广告时,也是先从事实出发,找到事实与想念的平衡点。

    其次,詹姆斯·威扬格宣扬的广告以“感”动人,就是为广告注入生命力,使之充满着对生活的思考,或串之以故事,或为其灌输深刻的理念。如今时代的广告,文字、图片、影视泛滥,要在众多广告中独树一帜,最重要的自然就是以思想取胜,以“感”动人。具体就涉及到品牌故事的挖掘,广告理念的延伸等方法。

    虽然我不是广告人,但是作为一个旁观者,能让自己的广告感动他人,应该是一个很高的境界了吧。对于电视广告来说,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央视的公益广告,好似总能触动心灵。公益广告的画面好像总是很平缓,不会让人的情绪大起大落,去掉了噪音,去掉了繁杂的画面。对于公益广告来说,它们总是有一个理念支撑,而这些思想又都是能与广告受众产生共鸣的。这就是广告真正做到了以“感”动人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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